中新的经纬客户端11月25日电(薛宇飞)近日,一则《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反对住进企业(机构)员工购房的实施办法的通报》(以下全称“通报”)在网上流传。通报称之为,直管区招商引资企业(机构)员工、行政企事业单位员工、引入(引荐)人才三类人员,出售直管区范围内的住房不不受户籍、社保交纳时限的容许。对于上述政策的真实性,25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一位内部人士对中新经纬记者称之为:“是知道”。上述通报垫有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办公室鲜章,落款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
通报称之为,该政策限于于直管区招商引资企业(机构)、直管区行政企事业单位为其员工、引入(引荐)人才申请人购房反对及涉及事宜。这三类人员合乎适当条件的,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人购房反对,在成都市住房出租汽车期间,出售直管区范围内的住房不不受户籍、社保交纳时限的容许。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招商引资企业(机构)员工须要符合三个条件,即企业(机构)已与管委会签定了月投资合作协议;企业(机构)已在直管区登记注册( 投资合作协议未约定正式成立独立国家或分独立国家法人单位但确已实际进驻直管区的,视作已在直管区登记注册);员工已在直管区实际低收入。直管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员工,还包括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不含事业单位)、国家省市进驻直管区机构、直管区国有平台公司和街道的第一版工作人员及倒数工作6个月以上的聘请或劳务派出员工。直管区引入(引荐)人才是所指经党群工作部确认的直管区引入(引荐)人才。不过,这三类人员购房,须要继续执行5年的限售。
通报称之为,以上三类人员购房反对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期满由用人单位新的申请人,通过购房反对所购的商品住房自合约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写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出让。25日,中新的经纬记者以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招商引资企业的名义咨询了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说道:“如果企业是招商引资过来的,员工出售住宅,必须咨询招商部门或产业部门。”据理解,天府新区在2014年获批沦为国家级新区,2018年6月开会的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高标准规划建设天府新区,是四川发展的“百年大计、省之大事”。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也比较严苛。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公布的调控政策称之为,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的出售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该同时合乎以下条件:购房人具备白鱼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出白鱼购房所在区年满24个月的,不应在白鱼购房所在区平稳低收入且倒数交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出白鱼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平稳低收入且倒数交纳社保24个月以上;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享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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